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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副部以下领导干部取消公车 有望节约一半费用
京华时报
2014/07/17 08:55
◎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公务交通月补1300元
◎地厅级及以下工作员原则上参加车改
◎专家称改革后公车支出有望节约一半费用
  
京华时报讯我国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昨天,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对外公布,两个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
  根据《指导意见》,公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力争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指导意见》还规定了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具体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是针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按照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公车改革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焦点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车辆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用车一直实行实物供给制度,但近年来“车轮上的腐败”,一直备受公众指责。在近年来中央部门公布的“三公经费”中,公车消费占“三公”支出大头。据财政部2011年公布的数据,目前中国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在20%以上,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超过千亿元。
  对于公车使用,曾有人调侃道:三分之一时间公用,三分之一时间领导私用,三分之一时间司机和他人私用。
  此次政策明确,改革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确定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
  同时,规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职务待遇和业务消费,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改革后不得再配备车辆;对保留的必要的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经营用车和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与年薪制、岗位津贴及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统筹考虑、相互衔接。
  中央司局级公务交通月补1300元
  取消公车后,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指导意见》提出,各级党政机关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确定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此次,中央国家机关改革方案中明确了补贴标准,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指导意见》指出,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允许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
  但各省(区、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宜过大,同一省(区、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同一市(地、州、盟)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地方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层级完全对应。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补贴标准按属地化原则参照所在地区标准执行,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指导意见》强调,对特别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取消公务用车拍卖收入进国库
  取消的公务用车去向何方?《指导意见》明确,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要求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近年来,先行改革的地方在公车拍卖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暗箱操作上。有的单位内部人员在拍卖时提前打招呼,甚至通过幕后操作使公车以极低价格落入有关系的人手中,或让公车变为曾经的使用人或司机所有。
  拍卖过程中的甩卖和贱卖,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对此,《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专家提出,实际操作中还要细化封存停驶、鉴定评估、集中处置等步骤,由鉴定评估机构评估基准价后,车辆实际成交价格不低于基准价。
  《指导意见》还提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提供有偿出行服务。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方流芳指出,实施拍卖的公车大多为中高档车,车况良好,大量二手车在短期内进入市场,会给租车、出租车行业和个人购车带来机遇。
  失岗司勤人员主要内部安置
  《指导意见》指出,大量公车取消后,各级党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未聘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依法做好未留用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相关必要支出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强调,要以人为本,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要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发放、社保关系处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公车问题专家叶青表示,虽然相关人员数量不详,但肯定人数不少。这方面可供内部转岗的编制肯定不多,对其他有编制人员,应该多采取买断工龄退休的政策,其他合同制人员可以待合同到期后解聘。
  □追访
  中央国家机关涉改近5000辆
  中央国家机关本级涉及改革的车辆近5000辆,需要处置的车辆由国管局负责处置,目前国管局已着手启动公车处置相关机构的选择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取消车辆的处置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甩卖贱卖,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取消车辆的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和解体企业,都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做到充分竞争;除必须报废的车辆外,其他车辆面向全社会公开拍卖,阳光处置,车辆拍卖不针对公务员搞任何特殊照顾,欢迎单位和个人参与竞拍,拍得的车辆落户必须符合当地交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北京落点
  推动北京车改方案加速出台
  记者当日采访了北京市车改参与部门的→位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本市车改方案正在研究中,国家车改方案的出炉,将使北京车改方案更快成型,推动其加速出台。
  这位负责人介绍,此前本市多个相关部门已经多次研究过北京市的车改方案。这次国家车改方案的出炉,对本市将产生明确的指导性,使本市更容易确定补贴标准和公车处置方法。
  □算账
  车改到位每年节约一半费用
  以现金补贴取代实物养车,公车改革这笔“减支账”是否划算?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公车改革将明显降低公车使用的行政成本。
  改革将涉约80万辆公车
  在贾康看来,公车改革在减少行政开支方面具有“N次减支”效应。最直接的就是减少了今后在车辆购置、运营方面的经费开支,包括与公车相关的司勤人员薪酬开支。
  据贾康测算,本轮公车改革将涉及约80万辆全国公务用车、近6400辆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公车。如以涉改车辆上→年在中央级的实际运营经费支出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总额为基数,以今后仅需于年度内开支的所有公职人员的交通补贴发放数来对冲,可算出相对应的实际支出总规模将从基数水平下降约7%。
  不过,“上述费用形成了车改降低相关行政成本的第→大项,但并不是减少未来支出的最大影响因子。”贾康说,车改减支的第二个效应是将降低今后陆续达到更新年限的涉改公务用车的更新成本。
  他指出,按中央国家机关层级的实际情况测算,按照改革方案,今后在达到符合规定更新年限车辆不予更新的情况下,将使→年间减少相关行政经费开支的幅度从前项的7%提升为27%左右。
 公车支出有望缩减一半
  对于车改减支的上述双重效应,贾康认为这仍不是改革降低相关成本的全部情况。“我们还需估算车改将减少的其他行政开支,如参改车辆处置预计产生的收入减去司勤人员安置成本支出后的净值,以及车改减少的每年公车新建停车泊位的建设费用。”
  贾康认为,如考虑这些因素,可使此次车改带来的综合节支率进一步提升到50%左右。“车改后我国财政支出中的公车支出,综合考虑将有望缩减→半左右。”在此基础上,贾康认为,如不车改,未来我国公车开支可能会进→步增加。这也是车改带来的又一重减支效应。
  “车改后可以避免因油价上升、停车费增加、司勤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以及司勤人员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未来潜在支出,还有车辆配备数量增加等因素引起的行政成本。”贾康表示,“如果把全国年度公车耗费的综合成本以若干年传闻中所说的3000亿元作为假设的具体数量依据,那么车改到位之后,每年因车改减少的支出将达到1500亿元以上。”
  □追问
  1
  车补制定原则是什么
  补贴支出低于改革前公车运行费
  取消公车后,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国家机关改革方案中明确了补贴标准,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补贴标准仅是为了满足保障基本公务出行需求,并非职工福利,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确定补贴标准要基于三个原则:一是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车运行支出总额。二是公务交通补贴仅保障城区或规定区域内基本公务出行需求。三是简化档次便于操作,各个级别间补贴差距不宜过大。
  叶青认为,从现阶段来讲,这一补贴标准既参考了物价因素的基础,也确实能起到补贴的实际作用,是基本能满足相关人员支出需求的。同时,高低有别的补贴标准,也照顾到了不同级别公务员因业务繁忙程度不同,交通出行的需求。而这种少则几百元,最多1300元的补贴水平,应该说也基本符合了群众的观感,预计不会引发过于强烈的争议。允许地方和边疆边远地区适度提高补贴标准,也是顾虑到有些地区交通和市场条件有别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的北京地区,这是值得认可的。
  2
  地方车补高怎么办
  明确上限超标地区要进行调整
  叶青认为,补贴上限是本次车改最大的亮点。他说:“此前杭州、温州、深圳、上海等地车补标准不一。有的地方厅级干部交通补贴标准为每月2990元,有的地方处级干部交通补贴就高达3100元。补贴多了群众有意见,少了官员不满意,选择合适的补助标准很难。这次中央把握得非常好,非常适度。”
  叶青指出,这个上限会得到全社会支持,原因有两点。“一是非常适度。上限充分契合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对发放交通补贴的要求;二是能得到大部分官员的支持。原先有公务车可以坐的官员,可能会持反对意见,但这毕竟是官员中的少数。90%的官员是没有专车和公务车的,他们欢迎这样的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提出了补贴标准的上限,即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
  此前,一些地方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发放较高的车补,如杭州市每月最高达到3100元,均高于指导意见规定的上限。按照新规定,这些地方的车补将会减少。
  3
  此轮车改为何提出了一些特殊情况
  县乡部分保留公车为方便办公
  对于我国此次规定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叶青表示,这于理有据。1994年中办、国办颁布《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界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
  对于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使用公车,叶青解释称,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地区行政面积较大,私车还不普及,公交系统也不发达。但这些相关主要负责人由于职责所在,经常会有公务出行的需要,为了方便他们办公,才规定了允许有所变通。
  4
  会否出现局长挤地铁
  司局级领导或开私车办公事
  有网友期盼,改革后会出现司长、局长们打车甚至挤地铁出去办公事或者开会的情况。
  叶青表示,现在私家车非常普及,在这些高级领导层面应该说比例也很高,包括我自己也有私家车。估计这些司局级领导自己开私家车或者打车出去办事的比例会直线上升。不过就像伦敦市长经常坐地铁出行一样,今后经过公车改革的洗礼,观念逐步改变后,尤其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上领导岗位后,挤公交、地铁去上班或办事的领导应该会不断增加。
  5
  如何堵住公车运行漏洞
  公务用车运行公开
  2013年,湖南省岳阳市给全市4200多辆公车装上了GPS,对公务用车实施全程监控。而此前,广东、云南等省份也出台了类似的管理措施。然而从实际效果看,百姓认为他们依然无法看到安装GPS公车的运行轨迹数据。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说,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让公车运行公开透明,让公车接受最广泛的社会监督。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对此,牵头此次改革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承诺,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车辆处置工作的审计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大公车处置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
  对保留公车如何监管
  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标识
  《指导意见》明确,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
  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机要通信、应急等车辆要充分考虑不同部门的工作差异,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备,保障到位。
  7
  如何避免一边坐车一边拿钱
  加强审计避免报销移花接木
  此前审计部门曾查出机关单位将无关费用移花接木到其他项目支出中进行报销,叶青认为,这确实是应该加以警惕和预防的事。虽然直接在预算中增加项目报销个人汽油票、的票很难做到,但要预防有些领导将汽油票、的票当做会议费或差旅费中的交通费,并借机报销这些费用。
  另外还要预防的一个问题,就是有些领导可能会“堤内损失堤外补”,自己交通出行多花了钱,不排除有人会用其他名目的假发票,通过其他不相干的项目进行报销。审计部门对于公车费用的支出一定不能松懈,要通过事中审计,随时叫停违规报销、挪用资金等各种违规行为。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警惕上级单位违规向企业或下级单位“借车”使用的情况,防备有些领导一边拿钱一边继续坐着“公车”。
  叶青认为,对于机关集体外出开会或者办事,其实是应该鼓励租赁大巴车出行的,这样效率更高,也更为经济节省。唯独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杜绝有些领导在公车被取消后,通过长期固定租赁某些租车公司的汽车,再度形成事实上的专享“公车”、“特权车”。这与有些领导长期租用酒店公寓房间办公的违规行为是一样的。
  □案例
  半小时“炒”司机“车改”11年
  到今年,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已经亲身实践“车改”11年。以自己的车改试验为依据,这次看到我国车改具体方案终于出炉,叶青感慨此举无疑是我国政府的重要举措:车改将可提升政府与官员的形象,并节约巨额财政资金。
  叶青原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教师,民主党派成员。2003年到湖北统计局任副局长,到办公室半小时就把来见面的司机“炒掉”了。他直接对局长提出自己的要求:“自购私车,一月补助500元(3年后提高到1000元,目前每月1200元),出武汉市实报实销,建议双轨过渡。”
  此后叶青每天自己开着私家车上下班,他觉得这减少了司机接送的次数,少占用了路面。更简单与更重要的道理是,一年可以为单位节约8万元。对此,有网民曾说叶青是“中国最适合谈车改的人”。更重要的是,叶青实践发现,只要适度乘坐公交工具,不是完全开私家车,车补金额完全够用。
  对于车改,叶青认为减少公车,才能使交通畅通起来。按照发达国家的做法,公务员外出首先选择成本最低的公共汽车与地铁,不方便才坐出租车,实报实销。坐出租车或公交地铁,按公里数付费,绝对比现在各单位养大量公务车与司机要合算。这样,一方面可以节约经费,另一方面可以减少路面车辆,提高车辆通行的有效性。
  虽然有人可能会认为取消大部分公车办事会很麻烦,“无车”官员还有什么福利?但叶青坚信,车改十分重要,可以重塑政府形象。要解决“三公”浪费一定要有“壮士断腕”的魄力与勇气。
  对于公务员,叶青建议车改后实行“3510”,即3公里左右走路,5公里左右骑车,10公里左右再派车或者坐公共交通工具,把工作与锻炼有机结合在一起。(记者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