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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不动产登记大事记:国土部做了哪些事?
第一财经日报
2014/12/02 09:41
年终之际,不动产登记工作有了多项进展。据媒体报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望在本月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稍早前,中央编办批复成立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4年国土资源部制定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四年规划,要在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总体安排是,从2014年开始力争1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2年左右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4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从上可以看出,2014年主要是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那么这一年中,主要负责该工作的国土部做了哪些事情?
  今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由国土部牵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意在跨部门协调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和执行中的问题。国土部部长姜大明任该会议召集人,会议成员来源于九大部委。
  3月份,“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整个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时间表也在此次会议上确立:从2014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能够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能够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5月7日,国土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在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6月26日,国务院一位副总理主持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各地在今年年底完成省、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
  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
  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对外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8月,国土部印发了《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其中人员编制设定为24名。其中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1名;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1名;副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2名;处长6名;副处长3名;其他工作人员11名。
  9月份,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首任局长揭晓,现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王广华正式担任该职务。自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后,王广华一直在土地系统工作。从工作经历来看,王广华可谓非常熟悉地籍管理,而查阅历史资料又可发现,其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也有成形观点。
  2003年,王广华曾在《测绘通报》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认识》(刊发于该杂志2003年第五期),文章中称,地政部门统一进行不动产登记是我国目前唯一的选择。
  10月份,不动产登记统一簿册证样式正式向国土资源系统、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部委征求意见。
  据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广泛收集和系统研究我国和德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簿册证样式,多次组织地方基层实践操作人员和部分高校专家学者研讨交流,先后在重庆、江西、天津、北京等地进行实地试填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不动产登记统一簿册证样式(征求意见稿)。
  11月份,中央编办就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向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发送批复文件。
  中央编办批复同意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更名为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主要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工作和国土资源法律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