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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无线电频率资源使用规划》解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2019/04/22 10:58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联合印发了《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无线电频率资源使用规划(2019-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规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制定《规划》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是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随着我国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建设的迅速推进,有关卫星制造和应用等行业和部门对卫星无线电频率和轨道资源的需求日益迫切,亟需制定相应的卫星无线电频率和轨道资源的使用规划,指导相关单位合理申报使用频率轨道资源,促进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编制起草《规划》是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布后将成为我国卫星应用领域首部频率资源使用规划,并对“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间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问:《规划》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间有关行业、部门的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无线电频率和轨道资源使用需求,指导卫星操作单位合理申报、有效利用卫星无线电频率和轨道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我国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制造强国、网络强国、航天强国建设。

     问:《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规划》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我国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的发展现状。第二部分明确了《规划》的总体要求。第三部分阐述了我国陆地观测类、海洋观测类、大气观测类,以及空间科学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使用的重点支持领域。第四部分是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频率使用规划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频率资源的规划使用、频率使用方案设计和兼容分析,卫星网络的申报、协调与登记、维护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和使用要求。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第六部分是《规划》的组织实施,从责任分工、保障机制、监督检查三方面对《规划》的落实提出了要求。附件是空间操作业务频率划分,以及电磁兼容分析主要适用的国际电信联盟(以下简称国际电联)决议和建议书。

     问:《规划》对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频率资源的使用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总体上,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频率资源按探测、数传和测控三类进行规划使用。一是对于探测频率,应结合有源及无源探测的任务特性,选择可用的频率资源;对于数传频率,区分了不同信息传输速率对频率使用的要求,并鼓励采用测控和数传频率的一体化设计;对于测控频率,细化了不同的任务特性对不同频段的使用要求。二是在频率使用方案设计和电磁兼容分析方面,明确了干扰分析计算应当遵循的方法和主要适用的国际电联建议书等内容。三是在卫星网络的申报协调与登记维护方面,明确了卫星网络申报的主要原则和措施,以及国内协调和国际协调的重点领域等内容。

     问:《规划》对于促进与规范商业航天的发展有哪些措施?

     答:一是在频率资源使用上,增加了可用的频率资源,短期任务试验卫星可选择L频段及以下频段;对于商业遥感的科研卫星,在不影响国家卫星测控任务的前提下,可申请依托国家航天测控网开展测控业务;对于长期在轨的商业遥感业务卫星,卫星操作单位可通过自主建设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测控业务;新增X频段的高端部分7235-7250 MHz用于商业遥感卫星的测控。二是在卫星网络资料申报、协调、登记和维护方面,允许卫星操作单位通过团队培养、专业咨询、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卫星网络申报、协调、登记和维护工作。三是在测控网建设方面,发挥市场作用,稳妥推进、有序部署、布局合理的商业航天测控网建设,作为国家空间基础设施的重要补充和组成部分。

     问:如何做到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地球站与地面无线电业务的兼容共用?

     答:一是加强对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地球站的电磁环境保护。在地球站布局规划阶段,地球站设置使用单位应通过计算地面业务产生的干扰电平,合理设定地球站与地面业务的保护距离,提前规避有关干扰风险。

     二是在25.5-27GHz频段,设置使用数据接收地球站,需电磁环境保护以免受固定和移动业务有害干扰的,应征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在25.5-27GHz频段设置使用的信息接收地球站,原则上应当远离城市核心地区,减少和地面业务的干扰隐患。

     问:如何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答:在保障措施方面,重点从提高频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商业遥感卫星发展、合理部署数据接收地球站,以及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研究制定四个方面提出了措施。

     在组织实施方面,首先是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分工协作、有机衔接、运转高效的遥感和空间科学卫星无线电频率和轨道资源管理、使用体系;其次是鼓励卫星操作单位加大人、财、物投入,整合优势资源,加强卫星网络申报协调专业人才培养;最后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跟踪分析、委托评估、年度报告等方式不定期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相关结果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