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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自然资源领域十大关键词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1/01/04 16:47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自然资源工作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疫情防控和自然资源工作,为“六稳”“六保”作出了应有贡献。
  1月21日,自然资源部党组召开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后,部系统各单位思想上高度重视,快速反应,落实落细春节前后各项防控措施,对返岗工作四类情况扎实做好安排。
  2月1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使用土地、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召开后,自然资源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2月23日、24日、28日先后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部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视频会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含省会城市)视频会议,及时掌握各地自然资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统筹推动落实疫情防控和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自然资源工作,全力支持保障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疫情防控期间,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调整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支持地方力度,加快推进重大工作任务,持续改进用地用矿用海审批等机制性工作,不断强化基础性工作,并及时印发了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土地出让金收缴、国土“三调”等特殊政策规定。全国自然资源系统从统筹保障资源要素、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等关键环节提供政策措施,在项目用地服务、土地出让、不动产登记、测绘地信等工作中创新方式、优化服务,助力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服务保障民生。
  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原国土资源部和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持续创新完善政策举措,重点在提供用地保障、拓宽脱贫攻坚资金来源、维护搬迁群众权益、实施地质调查专项扶贫等方面,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3月初,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部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坚持政策扶贫、定点扶贫两条主线,保持攻坚态势,强化责任落实,努力为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尽好分内职责。5月,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0年支持定点扶贫县脱贫攻坚意见的函》。7月30日,自然资源部以视频形式召开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部际联系会议,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最后冲刺阶段工作提出要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为维护搬迁群众安置房不动产权益,自然资源部于5月、11月出台《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手续 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两个文件,专项部署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所有安置房明确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
  1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自然资源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原国土资源部和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每年对全国832个贫困县分别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通过实施增减挂钩政策为贫困地区提供近4500亿元资金,为贫困地区找水打井1600多眼、圈定绿色富硒土地2366万亩、调查发现地质遗迹景观资源2200多处、发现矿产资源地420多处,为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三、用地审批权下放
  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是2020年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进展。
  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明确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时,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配合决定实施,自然资源部通知要求,对应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的用地审批权,将部的用地预审权同步下放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先行用地批准权委托给试点省份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改革用地审批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是明晰中央和地方在土地管理上的权责关系,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自然资源服务效能的实际行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下放用地审批权绝不意味着放松用地审查和监管要求,自然资源部表示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月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明确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分类保障的总体要求,改革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用地审批权下放和土地计划管理方式改革,打出了具有实质意义的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组合拳”。
  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
  2020年是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关键之年。
  1月9日,自然资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有关内容。5月1日,该《意见》正式实施。针对多年来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对建立和实施矿业权出让制度、优化石油天然气矿业权管理、改革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和管理方式等作出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创新,体现了矿业权管理理念的重大转变。改革内容包括,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积极推进“净矿”出让、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规范财政出资地质勘查工作、调整探矿权期限;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实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改革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简化归并评审备案和登记事项、缩减政府直接评审备案范围。
  4月、5月,自然资源部公布第三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第三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为保障矿产资源管理改革顺利推进扫除制度障碍。同时,实施新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及时印发关于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为及时总结交流经验,10月23日,“净矿”出让分析研讨会举行,交流8省(区)推进“净矿”出让典型实例,剖析难点,提出对策建议,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五、2020珠峰高程测量
  2020珠峰高程测量是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联合声明》,由自然资源部会同外交部、国家体育总局和西藏自治区政府联合组织的测量行动。正值中国和尼泊尔建交65周年,也恰逢人类首次从北坡成功登顶珠峰60周年、中国首次精确测定并公布珠峰高程45周年,我国再次登顶珠峰测高意义重大。
  4月30日,2020珠峰高程测量正式启动。为推动珠峰高程测量顺利开展,保证测量的科学性、高程成果的精确性,自然资源部组织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及中国地质调查局等单位的精锐力量,编制了珠峰高程测量技术设计书和实施方案。5月6日、5月16日,测量登山队两次冲顶,均因天气原因下撤。5月24日,测量登山队第三次向顶峰发起冲击。5月27日11时,8名攻顶队员克服重重困难,成功从北坡登上珠穆朗玛峰峰顶,完成峰顶测量任务。
  12月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尼泊尔总统班达里互致信函,共同宣布珠穆朗玛峰的最新高程为8848.86米。
  此次测量实现了五方面技术创新和突破:一是首次在珠峰峰顶开展了北斗卫星定位测量;二是国产测绘仪器担当测量主力;三是首次在珠峰地区开展航空重力测量,并首次将地面重力测量推进到峰顶;四是各种现代测绘技术和传统大地测量技术综合运用;五是首次引入全球高程基准,中尼合作构建全球高程基准,首次共同形成珠峰高程结果,实现重大历史突破。
  六、八不准
  近年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呈蔓延趋势,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出安排,强调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
  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疏堵结合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八不准”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10月至12月,自然资源部分三批公开通报共计151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这些典型案例中,有的是一些地方严格管控、坚决处置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有效做法,有的是督促地方进一步落实的案例。
  截至12月底,全国已有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实施细则,优化用地服务,从源头上防范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七、“两山”理念转化路径
  2020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15周年。作为践行“两山”理念的重要力量,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努力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6月11日,党的十九大后全国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的第一个综合性规划——《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布,明确以“三区四带”为核心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这是新时代国家层面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基本纲领,为促进自然生态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抓手。
  8月26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印发。这是我国第一个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系统指导我国生态保护修复实践、带有通则性质的标志性技术成果,对于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自然资源部于4月、10月先后印发两批共21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理论和实践探索。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第一批10个案例,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化机制建设,努力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途径。
  12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情况。“十三五”期间,全国自然保护地数量增加700多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25个,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黄海浒苔绿潮灾害防治、长江流域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专项行动和工程成效明显。
  八、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生命线,也是2020年“三调”工作始终牢牢把握的主线、底线和红线。
  1月14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三调”专项督察有关情况,并公布53个调查不实典型案例,要求各地正视督察发现的问题,按照“三调”工作统一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年初,全国各省(区、市)陆续完成“三调”初始调查复核整改,全面进入统一时点更新调查阶段。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全国三调办组织各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做好数据分析比对等案头工作,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和指引。国家层面利用数字高程模型、河道湖区岸线及高水位数据、卫星影像等资料,对耕地坡度、河道湖区耕地、耕地种植情况、湿地等数据进行专项比对检查。
  5月15日,全面启动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工作,要求各地对初始调查成果开展自查自纠,利用统一时点更新调查进一步提高调查数据真实性,并将各地上报成果的时限推延至7月底。随后,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了针对初始调查核查整改复核成果的第三轮“三调”专项督察。8月26日,公开通报第三轮督察有关情况,公布了83个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重大典型问题,强调各地要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三调”各项工作要求,对地类真实性要始终坚持“毫不动摇、寸步不让、虚报严惩”,举一反三,对督察提出的疑似问题图斑全面排查并全部整改到位。紧接着,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启动针对统一时点更新调查成果的第四轮“三调”专项督察,10月13日通报督察有关情况,公布了江西省高安市弄虚作假重大典型问题。
  九、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020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监督实施、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四个子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展开。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推进。1月17日和9月22日分别印发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指导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铺开。11月24日,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各省(区、市)可按照2019年国家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50%预支建设用地规模。
  “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逐步落地。12月15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印发,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全域全要素编制村庄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进一步筑牢。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评估调整规则以及人为活动处理要求,指导地方落实应划尽划要求,实事求是提出调整方案。
  在规划监督实施层面,5月22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提出对国土空间规划实行全周期管理,防止出现违规编制、擅自调整、违规许可、未批先建、监管薄弱等问题;完善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组织108个城市开展城市体检。
  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立法工作稳步推进,技术标准建设得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分技术委员会7月28日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11月17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先行印发。
  此外,开展了国土空间规划宣传、培训和学科专业建设,加强了对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深入推进。
  十、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
  持续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是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的重要保障,除用地审批权下放、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两大举措之外,2020年还有不少亮点引人注目。
  3月,自然资源部公布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第二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4部规章,打包修改3部规章,31件规范性文件被废止。清理工作旨在贯彻落实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加快落实机构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12月,公布第四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16件规范性文件。
  5月15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要求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为提升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9月24日,《自然资源部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印发施行。
  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和测绘资质并加强监管。24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测绘资质改革方案,主要包括压减测绘资质类别等级、下放甲级资质审批权限、合理降低准入门槛、压减审批时限和材料等四方面。同时给予市场主体1年过渡期。测绘资质改革进一步优化了测绘市场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注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