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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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2020/10/15 03:20
关于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要求,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以下简称“中位协”)组织专家及会员单位进行专题会议研究,于2019年5月15日中位协六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通过了《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卫星导航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成立了“卫星导航行业社会信用评价专家委员会”,“卫星导航行业社会信用评价办公室”。现就开展卫星导航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卫星导航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行业协会商会是自治性组织,其基本职责是实施行业自律、监督和服务,维护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担负着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

      2020年是全社会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最后一年,也是中国北斗系统全面建成的一年,中国卫星导航企业将挺进全球市场,以信促贸,推动中外企业包容合作、共赢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加快中国卫星导航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石和生命线,高度商业化的现代社会中,诚信是企业的金字招牌。目前3A信用等级企业 ,可快速有效提升企业资质、获得国家政府的认可;是企业履约能力、投标信誉、综合实力与竞争力的体现,在市场活动中能够持续不断强化企业的信用形象;同时,进一步在银行融资贷款,申报政府项目、国家无偿资助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

      中位协将按照《纲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社会信用体系的总要求,本着“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宗旨,按照“行业组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模式,全面开展卫星导航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申报:
      1.中位协会员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主体,且申报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满3年,并具有3年以上稳定经营记录;
      3.申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企业义务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4.未被纳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中。凡是有“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企业,会相应扣除评审等级分值。

      三、申报办法

      1.企业申报

      请申报企业填写《卫星导航行业信用评价回执表》(附件1)、《卫星导航信用评价申报书》(附件2),按照申报书内要求提供材料,并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邮寄至中位协信用评价办公室。

      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AA、A、B、C三级五等,有效期3年。

      等级复审:信用等级有效期内的企业须每年参加复审,复审时需提供复审申报书和当年财务报告进行复审。企业是否按期参加复审将纳入信用评价考核指标,未按期参加复审的企业,中位协将定期在网站予以公示。如企业出现重大失信行为,中位协将依照相关办法及时进行强制复审,调整企业信用等级。

      2.费用缴纳

      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将联合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北京科信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展。该项收费用于第三方征信服务费(资料审核、信用评估、企业信用报告)、证牌工本费、舆情调查费、专家评审费、公示费、系统运维费等。

      企业信用评价申报,初评费12000元/企业,3年有效期,第二、三年进行复审(复审免费)。为了顺利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初评费用需在申报材料上报后一周内付清。

      收款开票账户:
      开户名:北京科信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半壁店支行
      账   号:0200247009200048423

      四、评价结果公布

    1.信用等级评价结束后,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企业名单评价结果将公示在中位协官方网站(http://www.glac.org.cn)、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www.bcp12312.org.cn)、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等,公示周期为7天。

      2.评价结果公示7日内若无异议,则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原公示网站正式向社会公布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企业名单,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宣传。

      3.为获评企业颁发全国诚信企业统一编号和中位协盖章的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公示,并记入行业信用体系黑名单。

      2.凡当年参加申报并获得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可优先进行行业信用评价。

      3.凡信用评价三年有效期满的企业,如需继续参评,则视同初次申报,而企业信用记录予以延续。

      负责人:王   强(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电   话:(010)68181970   13691359098
      E-mail: glac@glac.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金家村288号华信大厦5层
      技术支持:曹   辉   13370181056

请尽量填写完整,对应的荣誉,资质,证明等,请提交相关纸质资料。请将电子版申报书、打印版申报书及相关纸质资料加盖公章一并提交快递。


      附件: 1.《卫星导航行业信用评价回执表》
                   2.《卫星导航行业信用评价申报书》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2:http://www.glac.org.cn/uploadfile/2020/0102/20200102044322796.docx